实验室人员公正行为控制程序
1 目的
确保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以及工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
2 适用范围
本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 职责
3.1 各组负责人负责本组工作人员工作行为的监督和控制。
3.2 实验室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调查。
3.3 实验室法人负责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行政处理。
4 程序
4.1确保公正性行为的措施
4.1.1实验室法人确保实验室独立地进行检测活动,并不得给予实验室任何行政、财务、商业方面的压力,保证实验室的检测活动不受上级和其它部门或人员的干扰,始终保证实验室检测业务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诚实性。
4.1.2对外本实验室进行公正性声明,并由实验室法人签批,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4.1.3实验室对内建立规范化制度、程序、流程,对检测工作实施规范与监控。
4.1.4实验室制定《保密程序》,对与客户有关的机密、信息及专有权实施严格的保护与保密措施,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4.1.5实验室内部明确职责,监督执行,对不符合项要建立识别系统,并督促改善。
4.1.6保留并采取行政管理方法确保公正性。
4.2工作的实施
4.2.1质量负责人组织建立管理体系文件,明确职责,规范流程;
4.2.2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全员学习贯彻管理体系文件,并对检测全过程实施监控;
4.2.3各组长对本组人员进行定期的公正行为教育和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
4.2.4本实验室各组应严格执行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
4.2.5 对违反公正性声明,造成客户或本实验室利益损害时,应报实验室法人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理;
4.2.6 实验室法人要抵制并保证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免受来自于上级部门、领导的影响与压力而影响检测工作的质量。工作人员如受到这些压力而影响工作上的判断时,不要擅自作主,要逐级请示,最终决策人员要对后果负责;
4.2.7 各组长要确保本部门人员不参加与本实验室工作和服务内容相关的商业行为,确保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因财务问题影响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如发现此不良行为,组长要马上停止其工作或调整检测人员,及时、尽量挽回对客户造成的影响(如存在),并上报实验室法人处理;
4.2.8 实验室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管理体系的要求。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如发现违规行为,应马上逐级上报处理。
4.3管理制度
4.3.1实验室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反商业贿赂的法规、文件和制度,抵制贿赂,按照规定办事。
4.3.2各部门严格按照检验工作程序,独立开展产品质量检验。
4.3.3实验室人员不得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私自承接检验业务或私自检测产品,为他人谋利益。
4.3.4实验室人员不得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向外单位提供检测数据或受检单位的技术。
4.3.5实验室人员不得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向监督受检单位泄露监督检验的抽样内容和时间。
4.3.6实验室人员不得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向受检方出具虚假数据或检验报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3.7对于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的采购,金额较大的,按照局有关制度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其它的采购,由两人以上操作进行。
4.3.8所有检测人员不得在外单位兼职从事检测工作。
4.4工作人员违规或不良行为的处理
4.4.1 实验室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工作人员不良行为进行调查。
4.4.2 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负责对违规人员进行停止工作、并上报实验室法人,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4.4.3 实验室法人负责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最终行政处理。
4.4.4 资料管理员负责工作人员公正行为控制处理记录的归档。
4.4.5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警告、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