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机密与专有权保护程序
1 目的
确保客户在商业、法律上的机密信息和专有权得到保护,维护客户的利益和实验室信誉。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切涉及客户机密和专有权的信息保护工作。
3 职责
3.1实验室法人和检测组组长负责客户来访,客户可对实验室工作过程中的客户机密及专有权的保护进行监督。
3.2 资料管理员负责客户的保密工作,客户的保密信息包含:客户合同、检测报告、检测记录等(包括电子存储和电子传输的客户信息)。
3.3 样品管理员负责客户样品及信息的保密工作。
4 程序
4.1 保密内容
保密内容包括(不限于)客户提供的信息(包括合同、信用证和有关单据,以及货物的品质、价格、客户名称、地址等)、样品、样本以及一切将对客户在商业上、专有权上、法律上造成损失或危害的信息。保密内容还涉及到实验室的检测记录、检测结果报告、产品档案、统计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存储和传输的相关信息等内容。
4.2 保密措施
4.2.1 各组组长负责对本组工作人员进行保护客户机密和专有权教育。
4.2.2 资料管理员负责客户需保密的证书、报告、技术资料的登记、保管和收发。
4.2.3 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查阅客户的技术资料时,需向资料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
4.2.4 实验室人员不得复印和拷贝客户的数据或资料。
4.2.5 实验室法人、检测组组长负责对客户服务过程中的客户机密信息和专有权的保护工作(见《服务客户程序》)。
4.2.6 资料管理员负责客户查阅信息的接待工作,客户只能查阅与其本身委托工作相关的信息。在查阅前,资料管理员要查证查阅人有关证明文件并报实验室领导批准。
4.2.7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工作人员,要查清问题并追究责任。